各相关教学、科研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教育部近期下发了“关于开展2019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专项检查的通知”和“关于切实加强秋季学期和国庆期间高校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按照通知要求,结合我校危险化学品管理现状,决定立即开展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专项检查与整治工作,具体工作布置如下: 一、工作方式 本次专项检查与整治工作以各单位自查为主,学校抽查为辅。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将委托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建设与实验教学指导委员会组织专家组,抽选部分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重点查阅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有关文档、 查看危险化学品等重大危险源的全流程监管情况。首批高校的检查工作将于9月30日前完成。 二、工作要求 1、开展实验室安全培训与教育,落实实验室安全准入; 2、开展危化品安全应急演练; 3、确保危险化学品购置通过合法渠道,由合格资质供应商供应; 4、设立危险化学品储存专用库房,安排专人管理(库房内部安全设施由实验室安全管理中心负责配备); 5、建立危险化学品购置、领用、库存明细台账; 6、剧毒、易制毒、易制爆、易燃易爆等管控类化学品需储存于专用储存柜,落实“五双”管理制度; 7、过期不用药品及化学废弃物需按要求张贴分类标签,存放于安全区域。 各相关单位按照本通知要求,自行组织开展所属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专项检查与整治工作,认真查找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并于10月20日前提交2019年度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专项检查与整治工作总结,总结包括以下内容: 1、实验室危化品检查情况和整治结果; 2、实验室安全管理体制机制与实际运行情况; 3、实验室安全培训、教育与准入落实情况; 4、实验室安全演练与应急能力建设情况。 (工作总结纸质版报送实验室安全管理中心;电子版发送至:)。 实验室安全管理中心 2019.09.18 掌上合工大自动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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