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合肥市留学回国人员 创新创业扶持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校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19年度合肥市留学回国人员创新创业扶持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附件1)的精神,现就做好相关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申报人回到国内时间不超过5年、年龄在40周岁以下。 已入选安徽省重点人才引进计划、“特支计划”,合肥市重点人才引进计划、“庐州英才”的人员不列入申报范围。 二、申报条件 留学回国人员应在境外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在海外高校、科研机构、企业有2年以上正式教学、科研和工作经历。 申报“留学人员创新项目择优资助计划”须符合以下条件: 1.能独立主持研究开发工作,具有成为我市该领域学术或技术带头人的发展潜力。 2.申报项目具有省内一流水平,或能够给企业带来关键性技术突破,具有良好的应用开发前景,并可产生较大的经济社会效益。 3.申报项目直接服务于我市主导产业或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 三、申报材料 1.留学人员创新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申请表(附件2) 2. 相关附件证明材料(学历学位证书、护照、身份证复印件、知识产权证明、论文论著发表情况、获奖证书、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等)。 3. 单位推荐意见(附件3) 四、申报时间及要求 申请表和相关附件证明材料(不超过40页)纸质版一式两份,正反面印刷,用夹子夹好不要装订,与单位推荐意见于2019年6月11日报送人事处人才与专家工作办公室(二号行政楼429室),同时提交电子版。 联系人:张慧霞 张海林 电话:62901353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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