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财教[2016]277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孕育重大科研成果,鼓励校内有条件的教师和团队联合申报国家科技奖或教育部等部门、协会设立的重要科技奖励,经研究决定2019年设立“重大科研成果培育计划”项目。 1.申报资格 本专项主要目的是推动科研团队间的科研合作,为联合申报科技奖励创造支撑条件。项目申报原则上由两个及以上的团队联合申报,每个团队都应当获得过省部级科技奖励或者获批军工重点项目。项目应已初步具备申报各类重要科技奖励的基本条件,非军工类项目应至少有1项省部级一等奖或行业协会一等奖以上科技奖励。 项目申请人应为我校的全职教职工,具有高级技术职称。项目申请人是获奖成果所属科研团队的骨干,且为40周岁(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的青年研究人员。已获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资助的在研项目负责人不能申报(博士专项不计);申请人不能同时参与其它同期同类项目的申请。 2.资助形式 每个项目拟资助经费100万元,支持年限为三年,首次拨付总经费的60%,其余经费根据年度考核的结果拨付。经费的使用应遵守《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办法》、《合肥工业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暂行办法(修订稿)》及其他国家和学校相关财务政策规定。 3.项目执行及验收要求 详见《2019年度合肥工业大学“重大科研成果培育计划”项目指南》(附件1)。 4.材料上报要求 请项目申报人务必于2019年5月20日上午11:00前将《合肥工业大学大学“重大科研成果培育计划”申请书》(格式见附件2)纸质材料1份送至校学术会议中心一楼科技服务大厅“基地与奖励”窗口,同时将申报材料电子档以“项目名称+申报人+2019年重大科研成果培育计划专项”命名发至,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朱晓勇 联系电话:62901543、62901925 联系邮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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