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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各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财教[2016]277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孕育重大科研成果,鼓励校内有条件的教师和团队联合申报国家科技奖或教育部等部门、协会设立的重要科技奖励,经研究决定2019年设立“重大科研成果培育计划”项目。
1.申报资格
本专项主要目的是推动科研团队间的科研合作,为联合申报科技奖励创造支撑条件项目申报原则上由两个及以上的团队联合申报,每个团队都应当获得过省部级科技奖励或者获批军工重点项目。项目应已初步具备申报各类重要科技奖励的基本条件,非军工类项目应至少有1项省部级一等奖或行业协会一等奖以上科技奖励。
项目申请人应为我校的全职教职工,具有高级技术职称。项目申请人是获奖成果所属科研团队的骨干,且为40周岁(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的青年研究人员。已获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资助的在研项目负责人不能申报(博士专项不计);申请人不能同时参与其它同期同类项目的申请。
2.资助形式
每个项目拟资助经费100万元,支持年限为三年,首次拨付总经费的60%,其余经费根据年度考核的结果拨付。经费的使用应遵守《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办法》、《合肥工业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暂行办法(修订稿)》及其他国家和学校相关财务政策规定。
3.项目执行及验收要求
详见《2019年度合肥工业大学“重大科研成果培育计划”项目指南》(附件1)。
4.材料上报要求
请项目申报人务必于2019年5月20日上午11:00前将《合肥工业大学大学“重大科研成果培育计划”申请书》(格式见附件2)纸质材料1份送至校学术会议中心一楼科技服务大厅“基地与奖励”窗口,同时将申报材料电子档以“项目名称+申报人+2019年重大科研成果培育计划专项”命名发至,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朱晓勇 联系电话:62901543、62901925
联系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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